還有一種則是大股東自掏腰包。
比如IPO的過程中要計劃發行2億股的股票,可實際上公司只增發了1億股,剩下的1億股就要從大股東那里“搜刮”了。
新增發的1億股,這部分股票募集到的資金,歸公司所有;
大股東自掏腰包的1億股,募集到的資金當然就落入大股東的腰包。
一般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創始人都會個人拿出一部分的股票參與進來,然后拿到錢了歸自己。畢竟創始人的股票禁售期太長了,如果不靠著IPO的這波操作多賣點股票,以后想賣股票并不容易。
有時候是主動的,有時候是被動的。
主動的好說,就是大股東想套現,趁著IPO的機會大手筆地出貨,進賬一大筆錢;被動的就是要出于公司的長期利益考慮了。
就比如這次的上市。
這是一家優秀的好公司,對市場來說,幾乎不存在上市失敗的可能,只要這家公司上市了,大家都會搶著去買股票。
對這家公司來說,不存在發行的股票太多從資本市場中收割的錢太多的概念,只有發行的股票太少,大家一陣哄搶也搶不到股票的可能。
也就是說,要發行股票,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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