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嗎?”
“對,一部手機里涉及的專利,可能多達50萬種。任何一款手機,都不可能支付完整所有的專利費。也就是說,其實世界上所有的手機都在侵權。問題就是很多時候,有些官司有沒有必要。”
然后,周紹寧就加以解釋了。
像設計專利、內部結構專利,一般都不怎么重要,不屬于卡脖子的科技,很容易就能被競爭對手學過去……很多時候,這種抄襲都很隱蔽,不會被察覺。
就算被發現了,也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發起專利官司的話,成本太高了。
把錢都浪費在律師身上了。
所以就形成了一定的業內慣例,比如現代和三星,現代的手機抄襲了三星的外觀設計,三星的手機抄襲了現代的結構設計,大家就扯平了,誰也別告誰。
大家保持安靜,相互默認侵權,沒必要花幾年時間去為一些不必要的非核心專利爭得你死我活。
可是,現在時代變了。
智能手機時代來了!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