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了呀。”
“多少?”
“總預算是7000萬,婕妤傳媒投了2000萬。”
“版權呢?”
“流媒體版權唄。”徐百卉當然知道周老大最重視的是什么,白他一眼,“那是國營單位,跟他們共享版權不現實,我就要了流媒體版權。”
國內的版權玩法跟好萊塢不太一樣。
要是在好萊塢,如果是華納和環球合作拍一部電影,那基本上就是按投資比例分享所有的版權,連發行權也要拆分。
可是這種模式,就需要有信任度了。
萬一其中的一方數據造假,在分成的時候就會對另一方造成損失。好萊塢背后有強大的法務體系和審計制度,管得很嚴。
國內這一套很難行通,監督不夠、互不信任。小公司沒有話語權,只能接受按比例進行版權分成,大公司基本都是按版權分割。
比如甲乙丙丁四家公司投資了一部電視劇,就可以把版權暫定為4個部分,首輪播放分成2塊,分給甲乙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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