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方案有助于紫微星一次性地就能把所有資金回籠。
即1臺手機銷售之后,紫微星當月就可以拿到199+45*24*30%*40%=328.6美元。剩余的194.4美元,會在接下來的12個月入賬。
1臺手機的生產成本,大概是240美元。
還有交給第三方的60美元的專利費和技術服務費,以及運費、倉儲費、人工費、關稅、增值稅、所得稅等開銷大約120美元……這筆錢,剛好可以用未來12個月內的兩筆收益做抵押來交付。
也就是說,1臺手機銷售后,就可以直接地回籠資金,產生將近90美元的利潤,流回到國內。
紫微星電子集團沒興趣跟他們玩長線,得趕緊把錢回籠,拿到錢了才能繼續接下來的生產,做更新款的手機開發。
如果10萬臺手機都能順利售罄,這筆生意就可以賺到7000萬華夏幣。
總成本1.87億,利潤7000萬,毛利大概26%。
這個數據還是太低了。
因為這只是“生產-銷售”的環節,還沒有扣除企業的運營、薪酬,研發費用、設計費用、公關費用等開銷。
尤其是研發費用,占比超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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