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慮問題的時候,往往是以風投資本的利益為主。很多企業就是在資本開啟融資之后,被資本的人才滲透,然后把創始團隊給踢出局了。
所以在挑選國內風投機構的時候,紫微星提出了一個強制性要求:投票權要交給創始人周不器。
連戰略投資的阿里都沒有董事、沒有投票權,其他的跟投機構,就更沒有這樣的權利了。至于其他的一些附帶權利,更是想都別想。
很多資本流氓,就會通過小把戲玩弄創業公司。
比如為了防止創始人團隊拿到錢之后沒有節制的亂消費,就要求企業的每一筆支出,都要由風投找來的財務官簽字后才能生效。
看起來合情合理,實際上有很大的陷阱。
因為發工資,也得由財務官簽字。
財權才是第一大權,就等于控制了所有員工。一旦資本和創始人團隊在戰略上發生分歧,就會拒絕每一筆財務支出,創始人團隊用不了多久就得跪下求饒。
紫微星旗下的財務團隊還是比較強大的,有從新浪出來的王浩陽,有從高盛出來的柳晴,還有從普華永道出來的聶才俊。
絕對不會存在資本威脅。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