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沒弄兩把狙擊槍,這東西對付妖魔鬼怪作用不大,但防備一些兇人卻是必要的。”
我忽然想起當初在太行山陰陽店鋪遇到的滇南五兇,這群王八犢子好像就帶著槍。
我說:“這玩意兒有沒有都無所謂,給了我也不會用。咱們驅魔人,最好還是真刀真槍的跟人斗比較爽快。”
常萬青笑道;“行。現在走?”
救人這種事,自然是越快越好。當下我點點頭,把白事店的卷簾門放下來,仔細鎖好,然后把自己的背包甩在后面,說:“現在就走!”
常萬青答應了一聲,踩著油門就往前開去,他朝我看了一眼,說:“你先睡會,等我困的時候再喊你。”
我們裝備多,而且大部分都是違禁品,只能選擇開車。
只不過從華北地區一直到阿爾金山,足足三千多公里的,夠我倆喝一壺的了。
兩個人輪流開車,好歹也能有個休息時間。
廢話不說,卻說我倆一路人歇車不歇,順著高速公路一直往前。沿途偶爾遇到交警檢查,加蓋了華北地區印章的文件,也讓我們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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