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靜!押解罪犯宋清上臺。”
審判官手握驚堂木,往桌案上重重一拍,令堂下紛擾之聲暫歇,所有人的目光都匯聚在了臺上,被沉重鎖鏈所束縛住的女人身上。
“罪犯宋清女扮男裝混入軍營,有違軍紀,判處杖刑五十。加之以女兒身勾引將士、霍亂軍營、擾亂軍心,故判處鞭其騷穴、責其騷逼、騎木馬、炮機等一系列淫刑,以示軍威肅正,不可冒犯。”
話音落,宋清在聽聞那些子虛烏有的罪名之后,暗暗地咬牙,在人群中掃視一眼,卻沒有找到父兄,能夠救她于水火的人。
她不甘心。
可無論怎么不甘心,現在都是受制于人的局面,她面前只擺了一個方形的矮凳,上面墊了個軟墊。
“還請宋將軍自行撐在地面上受刑,這對您來說應當不是難事。”
軍牢手各自站在宋清的兩邊,手里已經握上了即將用來對她杖責的刑棍,厚重的梨木板,想必打在人的皮肉上聲音響亮而觸感火熱。
這幫人擺明了羞辱她,平日里士兵犯了軍法受杖刑無需褪褲,只趴在凳子上打完便了事。
輪到她時,不僅要腿褲裸臀受杖,受刑的方式還花樣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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