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誰會記得納奈莫這個小地方呢。說亞歷克斯是溫哥華人,等于說揚州人是上海人。這個太平洋邊的小城,離溫哥華和英屬哥倫比亞省的首府維多利亞都不遠,最出名的東西是一種名叫納奈莫條的甜的發齁的椰子巧克力味甜點。
亞歷克斯從小到大跟著同一群小孩上幼兒園,小學,中學,鄰里也都互相認識。平時能有的娛樂活動不多,他喜歡去港口走走,看海鷗,和同學們踢足球,跟著爸爸繼母去教堂。
是的,亞歷克斯的父母都是天主教徒,他從小上著教會學校,紀律森嚴。但亞歷克斯不討厭這些,相反他很喜歡。他喜歡周末和爸爸繼母去教堂。教堂有個專為未成年人設置的少年兒童學習小組,作用就和托兒所差不多。大人們在樓下禮堂里做彌撒時,孩子們就在樓上的大房間里玩耍,吃東西,看電影,玩游戲,做圣經學習。亞歷克斯覺得這里簡直是世界上最快樂的地方,比迪士尼還好玩。
更讓他快樂的是,亞歷克斯在這里遇到了他的初戀——那個叫奧德麗的14歲臟金色頭發女孩——她的聲音那么好聽,讀圣經唱贊歌如同仙樂入耳;她個子高,頭發長;她的眼睛又藍又大。那是亞歷克斯第一次對異性心動,他感謝上帝把奧德麗送到他身邊,他毫不猶豫地對奧德麗表白。
“哈哈,你有10歲嗎?“奧德麗是這樣回應的,“而且我以后是要去洛杉磯的,我可不會一輩子呆在這個小地方。哎,亞歷克斯,等你到了我這么大就會明白,現在的一切,都是假的。“
亞歷克斯根本聽不懂她在說什么,只知道自己的心碎了。等亞歷克斯到了14歲時,他也確實意識到,當時的一切,都是假的。當時所謂的心動是多么可笑。
2.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一書》
亞歷克斯決定要把自己完全交給主,要守節,忌欲,遵循神的旨意,一輩子只遇到一個對的人,和她結合,生子。感情破裂,離婚,這種違背神旨意的事情,亞歷克斯決不允許出現在自己的人生里。
于是在街坊鄰里的青春期孩子們都在發瘋叛逆喝酒派對嘗禁果的時候,亞歷克斯只會讀圣賢書和運動,不怎么社交,很快他便成了孩子們眼中的怪人——
“亞歷克斯還是處男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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