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媽媽解釋著其中的不一樣,道:
“現在,你只能叫做有電影在好來塢上映,每年有多少外國電影在這兒上映,能被記住的又有幾個?只有和好來塢合作,你才能成為好來塢的明星,才能在事業上也真正的獨立。”
劉藝菲道:
“嗯,我明白了,我都聽媽媽的。”
劉媽媽道:
“好,那么我就讓公司先跟他們談著。”
母女二人,將此事商議確定后,劉藝菲就去上課去了。
劉藝菲走后,劉媽媽則帶著律師來到和王宗雷約好的地方。
這個時代,大陸的演員能參演香江電影的拍攝都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了,更何況參演好來塢的電影對大陸演員的吸引力。
現在的劉藝菲除了一直參演陳晨的電影外,根本沒有其他的資源。劉媽媽也不是嫌棄陳晨的電影不好,只是這種單一的資源對劉藝菲的發展也不是很好,于是在確定了項目的真實性后,便毫不猶豫地簽下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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