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車之後,關上車門,我又回頭朝單眼仔揮揮手,出於禮貌打算等他開走我再離開,沒想到他竟然搖下了車窗,對我笑道:「我看著你走進去吧,nV孩子一個人走不安全。」
我點頭謝謝他,轉身走回家。
我住的地方是社區型的大樓公寓,我向大門口的警衛點點頭,他卻喊住了我,要我等一下。他從後頭找出一個紙箱子,不大,大概一手就能抱穩的那樣的大小。
箱子被遞給了我,警衛說是我的包裹,我看了上頭的字T,是我那三日男友的字。
包裹不重,我回到住處進門後就順手用鑰匙刮開了膠帶拆開包裹,里頭都是我的東西,幾本書、之前用的筆、半包衛生棉、一條手機充電線、一面小鏡子、只用過一次的牙刷……零零總總,盡是些小東西。書有些是我借他的,有些是我看一半放他那的,筆是我隨手借他的,衛生棉是他幫我買的,不過我後來還是有還他錢……
每一件物品,都確實是我的。我驚訝於這些東西是多麼零碎,他居然一個一個揀了出來,大概得把他所有物品都清過一次才能找齊,畢竟我們認識多年,又一直互相熟稔。
我更不解他的意思,忍不住發訊息問他:
「我們在一起不過三天
這些東西可不是那三天才到你那的
不是說只是退回當朋友?
你怎麼突然寄還給我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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