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好吧?”羅納德搖頭拒絕,“我當導演的時候,最痛恨的就是制片方讓其他導演來取代我。現在輪到我,我可不想做這樣的事情。”
“我知道”,尼西塔點頭,這種事情其實很麻煩,搞不好會陷入糾紛,“我已經替你回絕了辛普森,我的客戶在他解雇原導演之前,是不會接手任何導演職位的。”
“不過他的問題確實和你有關,你還是去看看為好。辛普森的意思,你可以不當導演,去劇組掛名一個副制片人。”
“哦?”
“我知道你還在籌資拍攝你的‘彗星之夜’,就算是剝削片,科幻題材也要一百多萬的投資吧?辛普森很大方,如果你能解決導演的問題,他會給你開十萬的薪資,加上副制片人的署名。
如果我是你,我會答應下來。有過制片人的經歷,對你的職業發展是有好處的。況且現在‘渾身是勁’那邊的劇本,還在過幾個制片方的關,你不如去看看。”
羅納德點點頭。“渾身是勁”的劇本作者迪恩·皮奇福德,把劇本賣給了原米高梅高管,現在的獨立制片人丹尼爾·梅爾尼克。然后梅爾尼克又把制片權的一部分賣給了派拉蒙,幾方簽訂了合作協議。
這部電影實際上不完全是派拉蒙投資的。劇本修改稿,除了派拉蒙以外,還要經過丹尼爾·梅爾尼克,和另一家參與投資的聯合制片公司-“銀幕合作伙伴公司”的首肯。
好萊塢的制片合約很復雜。梅爾尼克簽訂的協議里,規定他對劇本有權建議和否決,所以劇本要三方派出的制片人都同意,拍攝才能開綠燈。
這種劇本產權的錯綜復雜,也造成了大制片廠常見的“策劃地獄”的情況。劇本在開拍之前,需要協調各方的立場,往往要經過半年到一年的反復策劃,所有人都同意,才能給綠燈開拍。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