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和一般的人不一樣。
人家是吃肉的。
并且最擅長的就是笑瞇瞇的,在不經意間,把肉吃到嘴里。
而等你反應過來時,卻發現……自己連什么時候被算計了都不自知。
這是個妖孽。
真正的妖孽。
別的小年輕二十多歲別說成就能不能做到如此,可能絕大多數人都還處于摸索“聽話聽音”的階段。
可是,他不同。
他吃肉……是真不吐骨頭的。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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