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把她的事情在重慶年輕人的圈子里都散了散,意思讓大家避避雷。估計她也是在我們這混不下去了,轉頭離開……竟然遇到王斯聰了。
我不要她還我錢,只是看到那個哥們的帖子被公關后,氣不過而已。
他不錘,那現在我來錘。
我倆是在一個飯局里認識的,她確實漂亮,而且在我們那個飯局里表現的很乖巧,跟一朵白蓮花似的。當天我就留了聯系方式,聯絡了有一段時間。知道她是大學生,還是模特,在加上顏值確實高,我就迷上了。
追求了大概半個月,成功在一起。在前期她確實很討人喜歡,我倆逛商場最多也就是買個小禮物,幾百塊錢的那種。
但陸陸續續的,她就開始要東西。我先是給她買了一個GUCCI的墨鏡,三千七百多,然后她說她姐妹過生日,別人都背什么LV、香奈兒之類的。我又給她買了個酒神包。
然后4月14號她生日……王斯聰,我說的沒錯吧?,我又送了一個卡地亞的手鐲……
就這么說吧,我倆談了大概不到三個月,要是跟那哥們一樣按照金額來算,光是買的禮物,我花了大約有十一萬出頭的樣子。那時候我就有點不耐煩了。
接著更過分的來了。她說她想做鼻子,想去韓國,讓我陪她一起去。
這也是我倆分手的導火索。
韓國做鼻子費用算下來是不到四萬塊錢,加上機票什么的,這一趟估計至少六七萬,我自然不愿意當這個冤大頭。于是我倆就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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