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很小,沒什么資源。出道遙遙無期。
其次就是……因為自己是公司老板表弟的前女友,所以很多人處理自己的關系都很敏感。能不和自己發生交集就不發生,不然自己也不至于住在澹水這邊……
她現在的經濟狀況很差。
臺北的消費又太高了。
所以就只能這樣來回跑通勤。因為她承擔不起那么高的房租。
而她還在讀大學。不能用打工來自供自養。
這就讓她現在處于一種極度窘迫的狀態。
而現在……雖然是在捷運前的面線攤認識的……可俗話說看人看細節。先從相機到對方的衣著,以及那種很虛無縹緲卻感應得到的氣質……
似乎不像是什么壞人。
要不要賭……?
女孩夾著吉他有些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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