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十分兇殘,殺光了那處會所的所有人,離開前,還試圖通過火焰,消滅現場遺留下來的痕跡。
但他們小看了我們洛杉磯警方!
經過徹夜不眠的勘察。
最終,我們警局的專家,在一堆殘骸中,找到了一把屬于襲擊者、已經近乎燒毀的手槍..”
看著侃侃而談的發言人,勞倫斯摸了摸鼻子。
如果他沒有記錯的話。
他們雖然殺了人,放了火,但是那把故意留下來的手槍,分明是放在了那個會所的大門內側,屬于火焰會波及,但很難對手槍造成真正影響的位置。
只要不是瞎子。
簡單搜索一遍現場,就可以找到那把手槍。
怎么在發言人的嘴里,就變成了‘經過徹夜不眠的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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