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
如果小鎮警署,參與了失蹤犯罪,那么現在過去也晚了。
如果小鎮警署,沒有參與失蹤犯罪,只是為了小鎮的名聲和生意,才封鎖失蹤的信息,那么自己這一走,極有可能,會放跑殺死墨菲的兇手!
..
在看到前方地面尸體的那一刻。
迪恩的腦袋就開始了急速的遠轉!
墨菲是本地人。
那么殺死墨菲的兇手,大概率也是本地人!
所以兇手沒辦法殺死墨菲后,再偽裝成房客,因為一個本地人,沒事跑到這種高價酒店開房,太顯眼了。
兇手如果不是跟墨菲一樣,是酒店的工作人言,就只能選擇離開。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