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是萬山鎮學堂聘來的夫子,自我記事起,就沒見過我娘,是我爹靠著學生束修養家糊口,拉扯我長大。雖然日子并不寬裕,但比起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人,也勉強算得上體面。
變故發生在我爹病重之后,一場大病,要了這位體弱夫子的性命。我爹病前和我說,下月便辭了夫子的職,帶我到揚州去看我娘,哪曾想人死燈滅,竟是什么都不剩下,只空添悔恨。
那年我剛滿十八,是該嫁人的年紀,我春心晚動,未曾做懷春少女,便嫁做人婦。對方曾是我爹的學生,陳家村人,稍長我兩歲,是我爹臨死前為我定下的婚事,說是瞧著陳生本分,當能托付終身。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患苦悲戚頗多無奈,又與誰人言。亡父教導,知禮義識廉恥,即便對陳生無甚感情,我仍努力盡到妻子本分。
往后四年,我起早貪黑,操持家務,忍受婆母娘的挑剔,四年無子,只得一女,又因產后調養不當,再難有孕。
生了個女兒,陳家母子興致缺缺,十月懷胎生下的女兒,他們不愛,自有我來疼愛。我樣貌寡淡,不喜粉黛,多次為陳生詬病,不愿女兒如我一般“不似女兒家”,我為長女取名單字“佩”,愿她如珠玉般靈秀動人。
陳生家貧,未開辦婚宴,更無彩禮媒聘,反倒是亡父家產隨我攜來。夫妻之間,不必計較良多,我未曾有怨。
婚后陳生混亂難堪,男人本性,我也未曾計較。到如今,竟是與我商量也不曾,直接買來個嬌滴滴的小丫頭,說要納為妾室,為陳家開枝散葉。
我自認盡到妻子本分,可陳生卻不能使我如愿。我爹讀了一輩子儒家學典,教導我如何為子女,如何為妻子,如何為母親,可他從沒教導過我,如何為我自己。
陳生納妾之時于我好言相勸,我聽來只覺可笑,我嫁與他,便是依附他生存,為他做了多少都是理所應當,受了多少委屈也是咎由自取,這便該是身為女子的命數。
我該怨恨那個小丫頭,可我怨恨不起來。
她看著十四五歲,消瘦非常,個子倒是和我一般高,看人時怯怯懦懦,自稱為“奴”,稱我則為“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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