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迎來平靜的店鋪,終於有人上門,選中了孟蕎芯。
「行!一口價…」孟蕎芯只值一瓶酒,一般的孩子,通常能換整箱的東西,唯有她,男人恨不得用送的方式趕她出去。
對方會選擇孟蕎芯的理由,是想要她的器官———一顆乾凈的腎臟,四歲的她逃離了這群受邪教影響的怪咖,和他們染上X病的教主,沒跑多遠,她差點被抓回去,幸虧遇上一群拿槍的士兵,他們護下孟蕎芯,剿滅了邪教組織。
「小nV孩,你家在哪?能告訴我們嗎?」
「…nV媧城…我的家在nV媧城。」
士兵們一聽,瞬間就沉默了,為首男子被人拉到旁邊,那人對他說:「隊長,冬天快到了,如果要繞道去nV媧城,得多花上三天,不算上返回的時間,這樣來說不劃算,我們不可能為一個孩子,做這樣的犧牲。」
「那你的意思是,要我們把她丟在這嗎?這不符合我的信念…」
「如果是以前,我們會說,孩子是國家的棟梁,未來的根本;可在現今,我們能平安度過冬天,已是無憾。」他在意的是多一張嘴吃飯,等於要減少眾人的份量,更別說送她回家,還要冒著冬天來臨的風險。
「隊長!那小孩跟你非親非故,是別人家的孩子,他們弄丟的,和咱們無關,咱就捫心自問,你要照顧一個你不認識的小孩,與弟兄們背道而馳嗎?是嗎?」
「…不…我…我不是那個意思…」
「就丟她在這吧!無傷大雅的,上帝不會責怪咱們,因為…上帝有更多需要懲治的人在前面。」最後這句話,說中了隊長的心,他是信上帝的那派,即使末日的到來,摧毀了希望,帶走大量生命,隊長仍未拋棄這份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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