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那家伙公的母的?”
丹恒是被急促的狗叫聲吸引的,幾只野狗威脅雜草堆嘶吼,好奇怪,他從沒見過狗會對草堆叫,于是他拿起了幾塊石頭在手心掂了掂嚇跑了野狗。走進便看見那只兔子,它已經躺在雜草里奄奄一息了,肚皮輕微起伏著呼吸,還流著血洞,一看就是那幾只狗的“杰作”。
兔子?哪來的兔子?自他長大就沒在附近看過或者聽過周圍有野兔的。
丹恒蹲下身子,用指尖戳了戳兔子的臉,兔子堪堪睜著眼看他,又閉著眼,像暈死過去了。
“嗯?”
金色的眼瞳,有兔子是金瞳嗎?丹恒覺得有趣,相見即是緣,何況還是金瞳的兔子。他抱起了兔子,打算養著看看,兔子也不算小,正好窩在丹恒的臂彎里。
“喂,你別死了啊。”丹恒看著兔子動也不動,那群野狗咬這么深,他都能看見血肉暴露在空氣中,附近皮毛沾染著血跡打結在一起。
就近找了個獸醫院,丹恒馬不停蹄就把兔子送了進去。
“怎么樣,能活嗎?”
“…幾率不大,這兔子身上被咬的太深,看著深度大小,是狗吧?”醫生又拿出照片來,用筆頭指著“你看,這些,這,還有這…全是被狗咬的痕跡。”醫生又點了點圖片“你看這幾處,這兔子是被狗撕扯過。老實說,您把兔子送來的時候,它還活著就很奇跡了。”
“不過您放心,既然是您送來醫治的,一定會盡全力。”醫生又對著電腦輸入一些信息,“您這兔子,是撿來的吧,有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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