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給爺爺打電話,讓他聯(lián)絡(luò)慕老,要重點‘關(guān)照’林佳薇,千萬不能減刑。
主法官宣判張志、程晴的處罰,張志坐牢六年,被罰五十多萬,護士長程晴坐牢四年,被罰二十多萬。
他們兩個只是幫兇,星辰并不關(guān)心,只要林佳薇被處罰高一點,她就很爽快,也不枉費這些日子,一直在跟進這件事。
法庭宣判結(jié)束,犯人被收押到各地監(jiān)獄。
警察押送林佳薇下臺后,她如何都不肯走,死死扒著欄桿,對林家家屬席大喊。
“媽媽,求你了,我要上訴,我不要坐牢。”
“你不能把我一個人丟在里面,媽媽,你不能拋下我。”
“媽媽……”
她凄厲吶喊聲,在法庭內(nèi)徘徊。
但,林家人全部退場,沒有一個人多看她一眼,沒有一個人安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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