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問題是,孫小燕是一個離婚再嫁的女人,娘家那邊也不肯接納她。農村這邊講究很多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過年本來都不太允許,哪里還允許死在娘家以及葬在娘家?
因此,知道她的病沒有醫治的希望了,西鳳勉強讓她在鄉下老家過了個春節,元宵節剛過,西鳳便把這對母女趕了出去。
孫父孫母雖然疼女兒,可這件事他們也沒辦法說和,族規在這擺著呢。
折騰了一圈,金玉陪著孫小燕又回到了縣城租房,安頓下來后,孫父孫母也過來了,他們不能把女兒接回去送終,但是可以出來陪女兒過完最后的這段日子。
半年后,金玉在醫院送走了孫小燕,不顧老人們的反對,把她的遺體送去火化了,最后抱著一個小壇子去了海邊。
從海邊回來,金玉去了帝都,不過她沒有去見金珠他們,而是給金珠寫了封信,信里夾了一張銀行卡,卡里是孫小燕留給她的二十萬,說是母女一場最后的情分。
這筆錢金玉沒想要,她寄給了金珠,說是父親當年留下來的財產,早該給三位姐姐和哥哥們,雖遲了二十年,可也是他們該得的。
把這封信寄出去之后,金玉直接去了機場,登上了飛往巴黎的飛機。
后記:
一年后,巴黎的一家老舊的公寓門前,來了一對衣著考究、溫文爾雅的三十多歲華裔夫妻。
因為是一個陰雨天,男的打著傘,緊緊地摟著身邊的女子,整把傘全都傾斜到了女子的頭上,自己的半邊身子都濕了,卻還一個勁地問對方冷不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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