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珠見周水仙的話說不到點子上,只得又站了起來,“各位法官,被告說的那筆生活費是我父親當年去打工的時候寄放給我祖母手里的一千塊錢學費。是被告嫁進來之前的事實,可自從被告嫁進來之后我父親確實沒有給過我們任何費用,這點是可以查證的,我父親的工資全部上繳,身上從來不超過五十塊錢的零花錢。還有一點,被告確實是一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懶女人,我們和她曾經在一個屋檐下過了三個春節,共同居住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做飯洗碗打掃屋子這樣的家務活她從不伸手,就連她自己的衣服也是扔給我們洗。所以她不是我們的繼母,她把她當成了我們的主人,把我們當成了她的使喚丫頭,而且還是既出錢又出力的使喚丫頭,請問,這樣的關系叫撫養嗎?聞一知十,她對待我們尚且如此,又怎么會去善待我的祖母?如果她真有丁點的愛心,又怎么會連三千塊的撫養費也不肯拿出來?當然,我承認我祖母確實有很多不足之處。但是一碼歸一碼,贍養老人是她做這個兒媳的基本義務吧?不出力連錢也不想出,只想著要一個免費的保姆,試問哪位老人能忍受這些?”
金珠說完。見孫小燕張了張嘴,沒等她開口,金珠又把當初楊大山腿受傷被孫小燕遣送回來以及楊大山的腿傷沒好孫小燕是如何以離婚威逼楊大山去采砂掙錢的事實詳細復述了一遍。
“各位法官,我所陳述的都是事實,是有證可查的事實,都說繼母也是母。可這樣一個任性自私且沒有一點責任心和愛心的女人身上哪有一點母性?怎么配做我們的母親?所以我請求法官解除我們的繼母和繼子女關系。還有,憑什么父母的權益我們作為子女一點也沒有分享到,可父母的債務卻要我們作為子女去分擔?而她作為我父親的唯一合法妻子,占有了我父親的所有錢財,只想享用我父親的權益卻一點也不肯分擔我父親的債務,試問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這對我們公平嗎?如果我們的法律就是為了保護這種上不孝父母中不善待丈夫下不養子女的懶惰自私的女人,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社會在鼓勵這種懶惰自私?像我們這種小小年紀就靠自己雙手養活自己的人豈不成了一種諷刺?正因為我們可以養活自己,所以我們就不該享用本該屬于我們的權利,我們就該給那些懶惰自私的人一條活路,請問這是我們宣揚的社會正能量嗎?”
金珠的話剛說完,兩邊的律師對視了一眼,白律師是微微一笑,對方的律師是苦笑著搖搖頭。
不光兩位律師被金珠的口才折服了,就連坐在審判席上的三位法官也面面相覷,現在的小姑娘都這么厲害了?
可是話說回來了,一個十二歲就能養家的女孩子,如果不厲害不潑辣,能挑起一個家能把弟弟妹妹帶大嗎?
于是,法官們低頭商議了一下,建議休庭調解。
白律師向金珠伸出了大拇指,笑著說:“知道你有這口才,還請什么律師?”
“那不一樣,我這人并不太會吵架,我也是被逼的。”金珠扯了扯嘴角,她笑不出來。
白律師聽了這話剛要打趣兩句,見三位法官進了旁邊的一間屋子,書記員向他們招手,說開始調解,調解是在另一間屋子里進行,屋子里有一張長條桌,三位法官分坐兩頭。
金珠和白律師坐下的時候孫小燕還沒進來,一位五十來歲的男子看了金珠一眼,笑著說:“楊小姐不愧是帝都大學的高材生,這口才實在是太厲害了,我做了這么多年的審判長,還是頭一次見到當事人把對方的律師逼得說不出話來,我們再不休庭,只怕也得找個地縫鉆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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