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黎想開始正式上課了。
不過上課之前,他依舊過來把金珠帶去了食堂吃早餐,可能是因為開始上課的緣故,大家的時間比較趕,這次兩人沒有受到圍攻。
黎想走后,金珠給李曦賢打了個電話,因為要試禮服,也因為李曦賢是一個真正的大明星,出入公共場所多有不便,所以兩人約在了金珠住的賓館見面。
李曦賢是下午三點鐘過來的,先是看了眼金珠寫的歌詞,再聽了兩遍黎想吹的口琴曲子,臉上立刻有了驚喜之色。
她的老師果然沒有推薦錯人。
金珠也果然沒有讓她失望。
憑她的經(jīng)驗,感覺這首歌由她唱出來,應該很快就能火起來,因為當今歌壇的口水歌太多了,像這種既有文化底蘊的歌詞又郎朗上口的歌曲太少了,幾乎是出來一首火一首。
就像楊金柳曾經(jīng)唱過的那首《春之謠》,雖然金柳本身沒有大紅大紫,但是那首歌卻出名了,業(yè)內(nèi)好幾個人想出價買斷那首歌的版權(quán),可惜金珠一直沒答應。
“你這么有才華,以后專門寫歌賣好不好,我給你介紹生意。”李曦賢說。
“不了,寫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有靈感,勉強寫出來的東西自己不會喜歡別人也不會接受。”
不過李曦賢的話倒是提醒了金珠,她給自己取了一個筆名,叫雙笙,寓意她的重生,她的第二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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