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雙方人員到達,其他人退遠些,一男一女面對面站著,體育部長再次宣布規定:“體育部成員們經過商定,三項挑戰項目中俯臥撐限時十分鐘,規則按正規比賽執行;摔跤,限時十分鐘,規則以正規摔跤賽執行;萬米賽跑限時四十分鐘,時限到達,跑得圈數多的一方贏,誰在規定時間內跑完為贏方。項目之間休息時間由體育部依實際情況另定。”
三個項目總共用時一個鐘,中間還有休息時,至少也要一個半鐘以上才能完成。
“同意。”兩人附議。
講好規則,兩人在登記表上簽名,在決定賽道時,公平起見,抓閹,體育部把定有第一、第二跑道的紙團拋在地,由男女雙方挑眩
當紙團拋落,孫同學抓了一個,展開一看,2號跑道,他把紙交給體育部裁判;樂同學撿被挑剩的一個紙團,看也沒看交給學長們。
體育部副部長拿過紙團,當眾打開,展示給旁邊人看,以示公正性,免得有人懷疑說其實兩張紙寫得都是2號賽道,有坑人的嫌疑。
“1號跑道。”旁觀人員也很給力,笑著念出聲。
賽跑有規定,短跑不得搶道,400米以上不包括400米的賽跑可以搶道,但是第一圈規定不能搶道,第二圈開始才可以搶跑道。
跑道是環形跑道,理論上最近圈內徑的第一跑道是標準400米,第二跑道比第一跑道多幾米,后面的依次類推。
因此,很大程度第一跑道上的人占有優勢。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