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知道你一直在籌錢,就是在等第一期繳納資金。魏、羅兩家沒有防備,也沒有大量周轉金備底,一定會被坑進陷阱里?!?br>
她在他書房里,見到他們三家簽署的合同,就意識到這是秦淵川為魏、羅兩家而設的局。
明面上看來,是三家彼此合作項目的合同,其實,這是三家與國有建造單位的合同。
將來事發之后,魏、羅兩家只會懷疑自己被國有單位坑了,而不會懷疑秦淵川。
但實際上,替兩方牽頭合作的人,是秦淵川。
合同里述明,項目在第一期結算時,如果三家付不出所需金額,項目將被建造單位收回主導權,另外開項目給別人投標,那他們三家就會虧得血本無歸。
這是第一層陷阱。
就算他們察覺第一層的陷阱,籌備好相對應的資金,他們未必會細究另一頁條例里,備注第一期抵押雙倍這詞。
這等于是,他們要在第一期結算金額里,再多出一倍金額,扣押在銀行。
用意是怕三家后期資金斷檔,所以需要兜底備用金。
這是第二層陷阱。
第二期結算的金額,在第一期的半年后,可是扣押在銀行的錢,因年利率結算的規定下,一定要放滿一周年,才能取出。
所以,這筆錢不能動用,他們要在半年后,籌出另一筆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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