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年前,也就是姐姐自殺10年後。有一名自稱是姐姐前nV友的人找上了門。
姐姐原來是同X戀。我對此感到些許震驚,但她帶來了更大的震撼。---姐姐的遺書。
記錯了地址,所以沒有第一時間收到。後續在各種因緣巧合下才被她發現。
遺書的內容和當初在姐姐書桌上發現的一模一樣,唯一的不同處便是這是手寫的。而在末尾處似乎被人撕掉了一塊。
-----我恨你。
拍下的遺書照片,能夠看出那便是從那封遺書上撕下的一部分。
啊。你就是害絢那自殺的兇手。
現場除了臉sE鐵青的爸爸,并沒有人產生這種想法。
&子像是解開了報紙上的字謎準備離去。媽媽問了她為何要分手。她說"家里不允許"。
我還依稀記得她說出這句話時的表情。淡然的像是說著早餐要吃什麼一樣。無名指上閃爍的銀戒,晃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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