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b扮家家酒還扯。」昆特扯唇一笑。
那個案子他早就注意到了,明明是有鎖定特定條件的殺人,卻因警方的疏忽,y生生將風向扭曲,錯過逮捕真兇的時機。
莫名其妙當了冤大頭的兇手,在當時還只是個二十一歲的大學生而已,直到現在他還能清楚的回憶起他那驚恐害怕的表情。
警察一左一右的扣住他,身邊圍著一大堆記者﹑湊熱鬧的民眾以及憤怒的家屬,那孩子彷佛像是一只掉進狼窟的兔子。
無辜可以裝,表情與情緒可以演,但他相信,一個人的眼神騙不了人,殺人如麻的殺人犯,眼神里怎麼可能會有恐懼與不知所措?
他們的眼里心里從來就只有殺戮,以及享受那過程的變態愉悅感,道德觀是跟垃圾沒兩樣的東西,對不起與害怕的情感更是從不存在。
後來在他的努力下,他總算幫那孩子翻了案,還了他的清白,而在那過程里一直阻饒他尋找證據的人就是里恩。
他堅信他們沒有抓錯人,還常常說他這個記者不務正業,沒想到,自己真的抓到真兇了,里恩當時那不可置信的神情也堪稱是經典!
那一次之後,里恩常常出現在他的生活里,他也不以為意,畢竟,就當是多了個不重要的路人罷了。
誰知,隨著時間的拉長,里恩開始厚著臉皮請他幫忙,老是塞給他一些奇奇怪怪的案件,這其中竟然還包括找貓找狗……
他自顧自的把他當師傅,也不問他愿不愿意,在好氣又好笑的日夜糾纏下,他們成了好朋友,也默默合作著,記者與警察互相交換情報,魚幫水水幫魚,培養了默契也加深了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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