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晴移開團扇,看了一眼那張工契,笑意不減,卻有涼意。
“黎姑娘,來我百樂門做工,除了合同上寫的,還有一條不成文的規(guī)矩。”
“簽自由身的員工不管何時提出離職,在提出離職的的日期上還要在任職一個月,不是說走便能走。你如果對此有異議,可以翻閱我們這的就工手冊,在入職初期,我們有專人給小花講過。”
黎懷瑾心中一緊,問黎懷玉,“真的嗎?”
黎懷玉記不太清了,那時阿威跟他講的確實有正經(jīng)的東西,只不過他那時聽不太懂,沒刻意記。
“好像是……”
黎懷瑾斂容,“周老板,有其他條件抵消這一條嗎?”
弟弟在這里多做一個月,便是多受一個月的苦。
“有呀,”周晴恢復淡然笑意,“賠償總計做工時間所得工酬的三倍。立時放人。”
這根本是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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