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律師事務所”經過保羅父親多年的耕耘,在國際上還是頗有名望的。
所以這次保羅把事務所遷到金陵,在公司的選址上,直接選擇了金陵最好的CBD區域。
而且他選擇的是最繁華、最頂尖的寫字樓,金地大廈。
金地大廈,足有58層,是整個金陵最好最頂尖的五星級寫字樓,能夠入駐金地大廈的基本上全是金陵以及全國,甚至全球的頂尖企業。
因為保羅的史密斯律師事務所名氣也很大,而且服務的全都是世界500強級的大公司,所以他們也非常注重自己的門面。
值得一提的是,葉家當初買給葉辰的帝豪集團,就是整個金陵最大的集團性公司,而且主要以房地產為主。
帝豪集團在金陵擁有多棟高端的寫字樓,而且這些寫字樓都是帝豪集團自己在運營,并沒有出售,這其中就包括整棟金地大廈。
葉辰聽說保羅把公司選在了金地大廈,一開始還有些詫異。
沒想到他這么巧就選擇了自己的物業。
但仔細想一想。金地大廈是整個金陵最好的寫字樓,他這種律所正需要足夠的門面,所以除了金地大廈,也沒有其他的可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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