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得祥要求金祥公司為火金屬在每國的獨家經銷商,夢瑩集團不能在每國發展除金祥公司外的其它經銷商。
同時還要拒絕每國范圍內所有客戶的購買需求,不能以任何的方式,變相的銷售給每國的客戶。
而且金祥公司擁有獨家的定價權,并且要求林川以每克100每元的價格銷售給他們。
特別是最后的這條,林川立刻打電話給了陶顯。
明確的告訴他,185每元就是185每元,100是沒有可能的。
而且還要隨著市場的需求隨時有漲價的可能。
不同意,合同就不簽。
金得祥那邊把話都扔出去了,現在不簽,那股票不是又暴跌了嗎。
只能是無條件的答應了林川的要求,把簽好名字的協議發給林川。
林川確定協議條款之后,也簽了自己的名字,金得祥那邊立刻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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