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此刻,萬邦集團總裁辦公室。
沈萬邦看著翁世華提交給他的資料,冷然的說道:“30%的股份?他多大的口氣,敢要這么多?”
翁世華卻很是坦然的說道:“他給我的資料已經在實驗室里獲得了成功的實驗,單憑這個技術,就節省了至少3年的時間,
以及數百萬的研發資金,這還沒有算第二階段以及第三階段的資金投入,如果我們能夠拿到后面的數據,
幾個月之后,我們的藥物就可以上市,到時候創造的價值,一定會超過這30%的股份!”
說的貌似有點道理,但是沈萬邦考慮的更加全面與謹慎。
首先30%的股份,就是價值4500萬,而公司的總市值才1.5億。
就算是藥物能夠上市,還不知道多久能夠賺回這筆錢。
其次,30%的股份,就意味著要從他以及別的股東手里拿出這筆錢。
他同意,股東也不太可能同意。
即便是通過這個要求,那么30%的股份,每年都要從萬邦集團的總利潤里,拿走30%的分紅,這個價值會更加的多。
怎么考慮,這個買賣都不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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