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不分那什么正鹽還是余鹽,每地鹽商只能往銷售地運送那么多的食鹽。
那些積欠鹽引,五十年以上的,按十比一兌付正鹽。”
魏廣德沒去考慮灶戶每年能制鹽多少,其實只要有利可圖,食鹽就能夠大量增產。
只不過相對于收益,食鹽增產的收益大多還是落在鹽商手里,他們會借機壓低收鹽價格。
而魏廣德考慮的其實就是分區劃片行專賣權,先讓鹽商拿錢爭奪食鹽銷售區域,戶部先收割一波。
然后就是定下各地食鹽消耗量,督促商人按量運送食鹽過去。
至于他們拿正鹽還是采買余鹽,魏廣德不管,官府只控制他們運輸過去的食鹽就夠了。
在收鹽和運輸過程的成本扣除,給適當的利潤,就定下各地的食鹽定價。
早先的鹽政,對于售鹽區域其實是靠關系爭奪。
有強大人脈關系的鹽商,就能分到好地方,人口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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