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處翁大立,給其他人一個標桿,讓他們知道違法的代價,對于整肅吏治是有好處的。
最怕的就是標桿被不斷降低,最后把刑事案件變成紀律問題,內部處理,比如朝廷里慣用的申敕等不痛不癢的處罰,那以后官場只會越來越腐敗。
沒有嚴刑峻法制約,官員們真的什么都敢做。
“會不會太重?”
說話的是申時行,他可是知道魏廣德只說到罷官,這丟官身,多少超了點。
“陛下御批從重,沒有流放,甚至.已經(jīng)不算重了?!?br>
曾省吾馬上解釋道,最后嘆息一句,“終究是翁大人導致無辜百姓冤死,人命關天,《大明律》對此早有規(guī)定。”
其實如果是低品級的官員,入刑流放,甚至殺頭都可以,不過翁大立是朝廷二品大員,刑不上士大夫的觀點影響下,最終還是沒有讓人往罪人這個方向整。
《唐律疏議》、《大明律》等法典中,都充分體現(xiàn)了''''''''人命至重''''''''的倫理觀念。
中國傳統(tǒng)以“天人合一”、“天人感應”為基礎的“人命關天”理念,具有一定的封建迷信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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