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中原堅持了幾千年的嫡長子繼承制,并沒有流傳到北方的游牧民族。
與中原正相反,蒙古人堅持的是“幼子守灶”,也就是由最小的兒子繼承父母的財產。
在父親還在世時,兒子們就一個一個分家出去,越大的兒子走得就越遠,走時可以帶出家族的一部分財產跟牧群,最終留下小兒子,繼承老爹的大部分家產。
蒙古人把小兒子稱為“斡赤斤”,意思就是“看守火和灶的人”,是家族的根基,不但將來要繼承家業,平時父兄出征,還要承擔留守老營的任務——這便是所謂的“幼子守產”,或稱“幼子守灶”。
成吉思汗的黃金家族,長子術赤被封在萬里之遙的欽察草原,次子察合臺是在更靠近本土的河中和西域地區,幼子拖雷在大汗身邊協助處理軍務。
而在成吉思汗壯年的時候,外出征戰,總是安排幼弟帖木格,留駐蒙古本土并照顧老母親訶額侖,都是這一習俗的反映。
當然,這里也要澄清一個概念,幼子守產,守的是“產”,而非大汗的權位。
從成吉思汗時期開始,蒙古的汗位繼承是由大汗指定或者通過忽里臺大會選舉產生。
忽里臺又稱忽里勒臺、呼拉爾,其實就是漢語“聚會”的意思,直到今天,蒙古國的議會仍稱“國家大呼拉爾”。
但是在忽里臺大會前,老汗的指定也是最為有效的一個程序,他可以在臨終前指定誰做為他的接班人。
在魏廣德看來,如果通過忽里臺大會選舉新的大汗,則黃臺吉當選的概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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