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百姓生活雖然比不得后世,但是歷朝歷代對比的話,其實還算比較可以。
到現在,大明財政還算運轉良好,雖然困窘,但不至于一點錢都拿不出來。
最起碼還有常盈庫這個寶庫在,朝臣都心里有底。
所以百姓整體生活其實比較富足,不過也有倒霉的,比如前面幾年水患頻發,特別是黃河附近,一決堤就不知道多少人家家破人亡,被迫賣兒賣女,只為給他們找一條活路。
黃河沖過的田地,恢復起來是需要時間的,畢竟黃沙有點多。
朝廷就算及時進行賑濟,但對于家庭人口多的來說,也是很困難。
于是,賣掉小的為家庭爭一個機會。
所以,牙行的人口交易,在大災過后往往會大增。
明朝雖然禁止人口買賣,但主要抓人販子。
“凡設方略而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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