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張四維也只是剛看到這份奏疏,所以本能的以為是戶部要對商人加稅。
可是他卻忘記了,商人承擔的稅收,其實最后都是轉嫁給消費者,他們居中才不會承擔什么損失。
而對地方,其實明萬歷年間關于礦稅為代表的爭奪,本質上就是萬歷皇帝在搶地方征收的商稅。
各地商稅是定額,不能超收,就算有多的,也是官員們私下里笑納了,并不會登上官府的賬本。
萬歷皇帝派出稅官到各地征收礦稅等商稅,就是從官府本就不多的商稅里搶錢,導致官府收入減少,自然遭到文官集體反對。
地方官員可不會把可以放進自己口袋的錢拿出來,貼補被皇帝拿走的那部分商稅。
被改良后的換帖銀,是跳出了商稅的范疇,地方官府依舊按照商稅的征收額向牙行收取牙稅,給他們繼續經營牙行的許可。
換帖銀是一種新稅,直接入國庫,不影響地方稅收,下面反對的聲音自然就不大。
但凡心里有朝廷的官員,其實多少都知道朝廷面臨的財政困境。
不影響他們利益這個大前提下,執行換帖銀,若是收銀子收得多了,也是他的政績,在年底考察時有機會出彩,獲得晉升機會,也是皆大歡喜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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