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胡適等人的提議,不過是將其正式化,成為官方文書的一部分。
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書寫符號,但在古代書面文字材料中是沒有標點符號的。
由于沒有標點符號,對同一段文字便有不同的理解,甚至會出現相反的結果,由于語言表達的需要,就逐步的產生了一些特殊的標記,此可理解為標點符號的前身。
漢朝的時候,就有人采用「離經」的方法,把文字之間斷開。
離經,即在兩句之間隔開一兩字來寫,或者用豎線、短橫線等標示句子的完結,但是使用上并不普遍。
西漢戴圣編纂的《禮記》說「比年入學,中年考校,一年視立經辨志」,而鄭玄注曰:「離經,斷句絕也」。
當時人們讀書,常在句旁劃「し」,作為一種助讀標記符號,這便是標點符號的萌芽。
東漢時,句讀的符號有「↓」和「、」兩種。
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中解釋「↓」為「鉤識也,居月切」,「、」則為「有所絕止,而識之也,主庾切」。
就是說,凡是文末可以停止的地方,就用「↓」來標記,文中有可以句讀的地方,就用「、」來標示,大略相當于今天的句號和逗號。
如果考慮到已經有了離經,其實「、」已經可以看做和現代書寫非常近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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