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魏廣德的提示,李成梁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兩個方向,一是烏思藏都指揮使司和朵甘行都指揮使司,二就是云南之外的三宣六慰了。
烏思藏都指揮使司,簡稱「烏思藏都司」,是中國明朝對今西藏自治區除昌都地區以外的大部分地區以及錫金、不丹的最高軍政管轄機構。
朵甘行都指揮使司,簡稱朵甘行都司,是明朝在青藏高原東部的軍事管轄區名,下轄1衛2法王封地3宣慰使司5招討司4萬戶府16千戶所。
實際上,這兩個都指揮使司負責的主要是西藏的中部和東部地區,在西部還有俄力思軍民元帥府,掌管的就是今天西藏的阿里地區。
明朝對藏政策,其實并沒有超出元朝的封賞制度,都是通過封賞地方上大貴族,土司的方式進行。
明朝對西藏的統治主要采取了羈縻制度和多封眾建的政策,通過在西藏地區設立行政機構,封授官員,恢復驛站,以及通過茶馬貿易控制西藏地方。
明朝還重視西藏地方各個宗教勢力,采取多封眾建,冊封三大法王、五大教王,實現了維護地方穩定,保障西藏與內地各方面聯系暢通的目標。
為了保持西藏的穩定,明天通過招附、賞賜、多封眾建、政教合一的多種形式獲得地方貴族和宗教領袖的支持,在基層則推行都指揮使司和衛所制度,軍政合一。
明廷自始至終都未對對藏族地區派駐大臣督管、也未駐兵,只是要求定期朝貢和對繼任者的冊封。
畢竟西藏地處高原,要派兵過去也是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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