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將昨晚他們商量的事兒和盤托出,三位尚書也都安靜的聽著,絲毫不敢大意。
大明的錢法,自從寶鈔名存實亡后,朝廷基本上就沒有在過問,都是按照民間規則在做。
這也是民間私錢泛濫的主要原因,雖然朝廷也鑄錢,但是這些好錢很多時候一發出去就會被地方大戶換走,再拿去鑄造私錢,而朝廷對此缺缺無能為力。
說到底,就是因為
鈔法崩壞后,朝廷就沒有制定新的錢法。
正統、景泰年間,出現過"以鈔法不通,復申錢禁"的波折,但鈔法崩壞是無法扭轉的趨向,成化以降,鈔法全面崩潰。
鈔法弘治、正德年間徹底廢棄,及至嘉靖初,更是"鈔久不行,錢已大壅,益專用銀"。
「戶部,也要重新擬定好明錢和歷代舊錢的兌換,原則上我們認為,還是保留原有條令,歷代真正大樣舊錢仍與明錢相兼行使,其余小錢則以二折一。」
張居正繼續說道。
「可是,銀錢折價該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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