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隨著明朝國力衰弱,特別是鄭和在返航途中去世,大明的官方遠洋船隊從此消失。
明朝終止下西洋活動的原因,傳統看法是糜費國庫,加重了國家和百姓的負擔,但也有專家認為,鄭和船隊壟斷了海外貿易,遭到一部分官員和商人的聯合封殺有關。
但不管怎么說,鄭和下西洋打下的舊港宣慰司在失去明朝這個靠山,生存變得艱難起來,滿者伯夷王國的野心愈發暴露。
又經過十數年的斗爭,面對咄咄逼人的滿者伯夷王國,第二任舊港宣慰使施二姐不得不順應現實,接受滿者伯夷的完全統治,意味著舊港宣慰司走到了終點。
自舊港宣慰司建立到消失,前后不過三十三年。
在這里,還不得不提一下舊港宣慰司的由來。
“宣尉司”是金朝開始出現的,大規模普及則要到元朝。
蒙古人建立的元朝行政結構與唐宋有很大不同,在地方行政設置上,“行省”與“州”之間多了一個“宣慰司”。
元朝一共設立了六十個宣慰司,每個宣慰司下轄幾個州,主要起到聯結、溝通上下兩級行政單位的作用,似乎有點像“傳聲筒”,本身并不具備完整的行政職能,而且名字大多比較冗長,比如“山東東西道宣慰司”、“廣西西兩江道宣慰司”。
明朝取代元朝后,地方行政設置又一次發生大變更,“行省”變成“布政司”、“州”變成“府”,內地的宣慰司全部撤銷,只在西南邊陲予以保留,朱元璋和朱棣都設立過多個宣慰司。
其實宣慰司并不是一個固定稱謂,明朝史書也有“宣撫司”、“安撫司”、“招討司”等名稱,它們的實際職能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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