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各部都要打點,否則就算我給他批了條子,可要真正落實下去,也會遇到層層意想不到的阻礙。”
最后,譚綸才又幫他說了句話。
在大明朝,有的事兒還真是奇葩。
比如都知道譚綸和戚繼光的關系,可戚繼光要想從武庫拿到好東西,即便譚綸已經首肯,可下面的主事、郎中也未必會賣譚綸的面子,他們拿著朝廷微薄的俸祿,也是要吃飯的。
一次、兩次憑著譚綸的條子行事就算了,可要是一直如此,那些人還怎么謀求自己的仕途。
就說朝廷撥給薊鎮的武器,有公文又如何,要想拿到精良的武器裝備,還就得往武庫司那些官老爺手里塞銀子。
人家拿著銀子,才會開綠燈,給他最好的東西。
不愿使銀子,又有譚綸的面子,好,東西給你,不過就是多參雜些次品甚至廢品就是了,愛要不要。
次品、廢品發到軍中有用嗎?
當然沒用。
打仗不能用,甚至使用的官兵還有生命危險,那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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