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條款在當時已經是宋朝能夠爭取到的最好的結果,因為畢竟技不如人,否則也不會失去北方邊境。
因此,通過澶淵之盟,宋朝實際上算是采取了一種聰明的策略,通過支付歲幣來換取和平,避免了一場可能的戰爭,雖然屈辱,卻暫時可以保全,避免亡國的風險。
而這次大同和議的內容,除了措辭上沒有使用“歲幣”,而是用明朝慣用的“撫賞”,看上去似乎更有欺騙性,但實際上那些銀子和當年宋朝輸遼的歲幣差別也不大了。
而檀淵之盟也成為宋朝由盛轉衰的標志,此后宋朝國力日漸衰弱,而北方遼國則因為戰爭賠償的輸入而越發強盛。
這次的大同和議,實際上是在雙方勢均力敵,甚至大明國力占優的情況下簽訂的,就合約條款來說,根本就沒有體現出雙方實力的差距。
魏廣德當然知道,就合約里那點撫賞銀,對比之前的軍事支出來說肯定是少了許多,那些支持和議的官員們,或許在心里也是抱著少輸當贏的心理看待此事。
但是魏廣德卻是知道,草原民族是沒有希望的,未來已經不是他們的天下了。
不過現在想這些也沒什么用,隨著隆慶皇帝下定決心接受這份和議內容,朝廷已經下旨,授把漢那吉為指揮使,阿力哥為正千戶,各賞大紅紵絲衣,并命總督王崇古等悉如原奏,盡心處置,務求至當。
而做為回應,俺答誘捕板升城趙全、李自馨、王廷輔、趙龍等白蓮教頭目,其中趙全此時已經被板升城白蓮教徒擁立為白蓮教主,并將人送到大同,交給明朝官府。
隨后遣使乞封,又為黃臺吉乞官,并請求輸馬易鐵鍋布帛互市。
雙方都在默契中開始履行談判時所定下的條款,大明錫以王號,加封俺答為順義王,頒給鍍金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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