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會典》對此有明確規定,“內、外官員例合守制者……俱以聞喪月日為始,不計閏,二十七個月,服滿起復。”
所謂的丁憂三年,其實只有二十七個月。
這二十七個月也不是憑空想出來的,而是和古代的祭禮制度有關。
《儀禮士虞禮》曰:“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東漢鄭玄注:“中,猶間也。禫,祭名也。與大祥間一月,自喪至此,凡二十七月。”
唐代杜佑《通典》載:周制:“二十七月而禫,玄衣黃裳而祭,祭畢,更服朝服,……三年之禮成矣。”
這兩段話的大致意思是說,父母去世一周年后,在第十三月舉行“小祥”之祭。
去世兩周年后,在第二十五月舉行“大祥”之祭,然后間隔一個月,在第二十七月舉行“禫祭”。
自此,守制結束,喪家生活歸于正常。
從外面回來后,徐江蘭直接去了后院,魏廣德則是到了正堂,這才命人叫來那個驛卒。
“拜見魏閣老。”
須臾,那驛卒進屋后直接就跪拜行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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