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士譫很重視這事兒,于是分析道。
這事兒關鍵還在于當事人,若真的死了,這事兒幾乎就可以坐定,再想翻案難上加難。
明朝對于這類有狀告的案子,是不能隨便銷案的,記錄還要保存完整,不管結案還是疑案。
檔案被保存,那就意味著這事兒被坐實,說不好就載入史書里。
除非查清案子,才能還一個清白。
到第二天的時候,山西太原府靜樂縣的事兒就已經傳的沸沸揚揚,從官場到市井,民間議論紛紛。
不用說,他們昨晚擔心的事兒還是發生了。
老百姓不懂,但讀書人懂啊。
聽到山西發生這樣的奇事,許多人很快就想到以前看到過的這類志怪記載,自然史書中的故事被翻出,所有人都知道發生這樣的事兒肯定是災難的預兆。
隆慶皇帝此時在乾清宮召見完內閣閣臣咨政,這也是明朝皇帝設立內閣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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