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大明朝,在嘉靖年間,文官侵奪武將功勞的事兒也是常事,就更別說資財了。
這次舅舅吳占魁和魏老爹在浙江從倭寇手里搶到的財貨為什么急著運走,其實就是怕時間長了被更多人知道。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末為。
從倭寇手里搶到財貨,這個消息是不可能掩蓋的,別以為是兵荒馬亂的就可以胡作非為。
所以這次的利益,他們是需要分潤給九江衛其他指揮、浙江當地的文官,只有大家都參與了分錢,拿了銀子,這事兒才算保險,沒人能翻過來。
這些財貨你可以說是繳獲倭寇的,該不該上繳?
而這些財貨也是可以查到主人的,就算查不到,編也能給你編一個出來,只要地方官找過來,看你怎么辦?
其實主要就是這次的運出來的繳獲都是絲綢、棉布這樣的大件貨物,如果是金銀細軟到是好隱藏,可那些大頭都被倭寇帶走了,根本就沒繳獲多少。
十多船的貨物,消息根本不可能不走漏。
幾萬兩銀子的收入,自家老爹到手一萬兩,舅舅那里肯定只多不少,大頭估計還是被衛里和那邊的地方官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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