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了名聲,也就不要混了。
所以訟師這個職業,要求真的是非常高,引經據典,能言善辯是基本功,否則怎么在公堂上和人吵架。
訟師是謀生的手段,訟師為了賺錢就得鼓勵人們去告狀。
訟師為了爭取更多雇主,創立品牌形象,就盡力為雇主爭取利益,以顯能力。
如何爭取利益呢?往往就是夸大其詞,進行誣告。
比如簡單的盜竊桉,上報到衙門,訟師在訟詞中就得添油加醋“詞訟到官,類是增撰,被歐曰殺,爭財曰劫,入家謂行竊,侵界謂發尸。一人訴詞,必牽其父兄子弟,甚至無涉之家”,這樣又加劇了官員對訟師的鄙視。
《大明律》中甚至有這么一條,“教唆訴訟者、給訟詞添油加醋、增加罪情者,與犯人連坐。”
可見官府對訟師這個職業的輕賤,說的不好,直接用這條就把你辦了。
現在,魏廣德忽然提到自己曾做個實習訟師的事兒,怎么不讓歐陽一敬心里一驚。
“當初看鄉里有緣無處訴,所以曾幫助一二。”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