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説一下王國的司法T系,它大T上分兩個部分:皇家法庭和地方法庭,分別對國王和地方領主負責。皇家法庭審理王室領地內的法律糾紛,也會派出巡回法庭到地方領主的領地巡視。大部分情況下巡回法庭不會g涉領主法庭的審判,但涉案人有向巡回法庭申訴的權利,巡回法庭有權暫緩領主法庭的判決,如果巡回法庭法官認為案情有問題,就會上報到王國司法部請求復核Si刑判決必須復核,復核結果還不能由國王一個人拍板,需要徵求貴族議事會的意見。
聽起來雖然有權力制衡的味道,但由於此時的王國仍是君主制度,這種司法制衡往往會演變成國王和/或貴族之間權力斗爭的工具。不過再怎麼說,此制度也b「利出於一孔」的秦制司法要公平許多。至少能讓老爺夫人們在動用特權欺男霸nV時,考慮的就不僅僅是和國王的關系了。如果當事貴族人際關系糟糕,國王或其他貴族完全可以借著司法復核的機會把他往Si里整——艾琳娜的大舅原芬恩伯爵就是案例之一。
這形成了某種相對良X的循環:人緣好、處事圓滑的貴族大概率不會主動惹是生非;品行頑劣、飛揚跋扈的貴族多半人緣也不好,惹出司法案件的話大概率被整。因此,安哈特王國的涉及貴族的司法案件多發生在經濟領域,b如商業糾紛或金融犯罪,而不是「強占民nV良田」之類的惡X犯罪。
回到艾琳娜家的庭院。很快,一個身穿貴族長衫的老年男X快步走了進來,看起來有些著急,他是萊佩爾地方法庭首席法官斯賓塞·馮·法金漢準男爵。
「日安,我的領主,」
「您好,法金漢先生。俗話說無事不登三寶殿,想必您是遇到棘手案子了吧?」
一般的案子領主法庭自己就能解決,需要法官,尤其是首席法官親自來找領主的案子往往都十分「棘手」,b如領主的小舅子二姐夫那種家夥在鬧市逞兇斗毆致人Si傷之類的,或涉及到領主大人看重的事項。
「我的領主,在默斯達爾有兩個被打得鼻青臉腫冒險者向我們提出指控,控告地下城的矮人無故毆打他們,要索賠,此案在冒險者中已人盡皆知了,可是那矮人無法正常G0u通,因此特來請示您該如何處置?」
「你們沒派衛兵去招惹那矮人吧?」
「沒有,我們收到指控的第一時間就來向您匯報了,」
法金漢作為首席法官,消息還是很靈通的,知道小領主十分看重地下城帶來的經濟效益,而矮人商店能x1引不少人光顧,是這駕「經濟馬車」不可或缺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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