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華這個人事部的經理,在公司里面可以說是掌握了所有員工的生殺大權,他想開除誰就開除誰,想任用誰就任用誰。
現在又抬出他在集團當高管的二伯,所有人都覺得林浩肯定不能拿鄒華怎么樣,不敢把他開除。
畢竟星月服飾是受集團總公司管轄的,林浩開除了鄒華,他自己也沒有好果子吃。
然而林浩聽了沈倩的話之后,忽然笑道:“所以說,像他這種害群之馬,是非開除不可了。”
“你敢!你想過后果嗎?”鄒華怒呵道。
林浩不屑:“作為公司老板,開除一個品行不端,損害公司利益的員工,會有什么后果?”
緊接著,林浩又對沈倩說道:“我們不僅要開除鄒華,還要調查從他入職以來的所有工作內容。
看看有沒有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以及其它違規違紀的行為,接受所有員工匿名舉報,不要漏掉任何一件小事。
無論他損壞了公司多少利益,都必須叫他賠償給公司,收集到證據就交到巡查局,讓巡查局問責處理。”
聽到林浩說的這些話,鄒華心里面又開始發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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