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就不是雄才大略的博聞強記,當初去百老匯公演《獅王爭霸》,各種招搖宣傳,就是為了凸顯出運動內衣在舞蹈演員上的特色,爭取賣個好價錢。
迪奧不接招,奈克跳出來最后以五美元一件的專利使用費簽了合約。
還順勢把整個生產代工的單子也接下來,老孔那邊這半年多瘋了一樣的開工擴產。
把上半年兩人的利潤全都砸進去擴大廠區規模了。
但這個專利使用費就是荊小強自己的,本就是他“發明”并且通過莫妮卡在hk注冊專利。
獨家受益人。
他知道自己要在這個上面做賺大錢!
誰知剛簽了奈克的單子,他就被大都會歌劇院邀約上后面一系列的發展,還包括五百萬美元的年薪等等。
就忘了……
忘了……
合約當時都只是隨手給了汪茜幫他保存,全英文的東西汪老師也沒翻看過。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