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場北市演唱會,光是票房分成,荊小強和曹菲就拿了七百多萬港幣!
演唱會是真的賺錢。
荊小強分給樂隊一百五十萬港幣。
這點都不重要。
黑仔他們之前在紅磡的五場演唱會賺了也有七八百萬港幣。
但在HK也就買套房而已,連別墅或者大洋房都買不起。
更何況他們還是四個兄弟分。
所以思路打開,跟著荊小強去賺日元、美元!
而且一定要奔著幾萬人大體育場去搞!
這種演唱會簡直就是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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